在古装影视剧的耳濡目染下,我们对“壮丁”“人丁兴旺”诸如此类的词汇并不陌生,传宗接代、繁衍子嗣在古代家家户户都是头等大事。
即使是生活在思想开放的现代社会,不过就算是八零后九零后,我们在小时候还是或多或少有感受到自古以来“重男轻女”的风气。
比如说家中老人长辈会强调自己不像别人家那样“重男轻女”,未免有种“此地无银”的感觉,在偏僻乡村地区更有甚者会把刚出世的女娃偷偷扔掉,越不发达的地区越是如此,这样“性别歧视”的文化糟粕自古以来流传至今。
在落后封建的古代社会,甚至对于家中生男生女都有不同的称谓,生男孩叫“添丁”,生女孩叫“添口”,其实这种“男丁女口”的说法也是男尊女卑性别歧视的一种体现。
事实上在遥远的封建社会,主要的生产方式是男人耕地女人织布,即“男耕女织”。因为生理结构的不同,女性生来力量就比较小,甚至成年女性也比成年男性弱,然而,男人生来就有良好的体力,承担着务农的任务。
在古代,生男孩被称为“添丁”,但是那些被称为“丁”的人必须是成年人,因为只有在成年之后,他们才能承担家庭的体力劳动,因此在古代,十六岁到六十岁之间的男人被称为“丁”。
由于妇女在古代生产中从事纺织、烹饪和家务劳动,她们就不能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,地位远远低于男性,也就是因为不能耕种农活,却多了一张吃饭的“嘴”,所以古时候出生的女孩被称为“添口”。
众所周知古代重男轻女,这是由于他们认为男孩的出生可以增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,而气力不足的女孩被认为只是多了个吃饭的“口”,而不能耕种土地,在古代家庭,生女孩被认为是“亏本买卖”。
“丁”与“口”的称谓与古代社会的赋役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秦汉以来,对土地、人口、户籍等征收赋税,包括实物、货币、劳力等,关于这一方面,秦始皇颁布了“使黔首自实田”的法令,命令地主和土地所有者按照法令中的规定申报土地持有并纳税。
到了汉代,政府不仅收田租,还输出赋,也就是说,政府以户口为标准,按人口数量计算人口税,按土地数量征收土地税,如果成年妇女没有土地,人口税收就会被征收,而不征收土地税。
除此之外,在汉代,除口赋外,还征另一种人口赋税,提供口赋的钱并不是人口赋税,自唐代以来,继承了魏晋南北朝的税收算法,有田的男丁需要按时纳税。
隋唐时期,我国古代税收制虽然趋于完善,但也走了不少弯路。例如,在双税法之后,以丁户为基础的租金调整法不再适用,田赋的表达一度被称为胡赋,其意义也发生了变化。
其中,耕地是指土地征收的地租,最初“赋”是由“军赋”基金转化而来的人头税,相当于不服兵役的补偿。晋武帝颁布《占田令》,规定丁男按五十亩缴纳田租,丁女按二十亩缴纳田租。
在古代社会,由于作为农民最大资产的土地相对稀缺,土地的分配多以男性数量为主。因此,它指的是可以作为劳动力的成年男性,这与当时的土地制度有关。
在宋代,丁口簿被用来登记二十岁到五十九岁男性的姓名,以分配徭役和税收;明代开始采用鞭法征收钱款和地租,人口赋税的色彩和个人依赖性逐渐减弱;清朝有一个过渡时期,康熙五十一年,宣布以第五十年的丁数量为标准,对丁的数量不再征税,即使是添丁也不例外。
雍正还进行了一次伟大的改革,他将人口税和土地税合并成一个,并且废除前“人头税”,成为清朝统一的制度。
可以说,丁银与田赋的统一是以农地为征税对象,简化了税收和征管程序,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,这也是经济发展的产物。商品经济活跃,土地税虽然数额仍然很大,但在清代财政中所占的比例已经相对较小。
然而,这一传统的影响是深远的,包括香港以前的房屋改革也深受影响。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后代也被称为丁,“丁屋”由此而来,“丁”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。在古代,男孩的出生称为添丁,女孩的出生为添口,都是在传统制度下的产品。
事实上,在一开始并没有男尊女卑的概念,而且女性的地位是比较高的,在旧日的母系社会中,妇女是主要的劳动力,男人常常在家里做一些家务。在那个时候,女性可以有很多男性伴侣,所以那个时候女性所生的孩子不能确定父亲是谁。
当时妇女是主要劳动力的原因是手工业在采集、捕鱼和狩猎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而女性可以在劳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她们可以制作出更多精美的手工艺品,而且在采集中,她们的姿势也比较轻盈,技巧也比较灵活,她们还可以制作渔具。
在后期,农业和畜牧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,在这一时期,食物不再主要是通过采集,而是种植和狩猎,因此,体力较强的男性成为劳动力的主体,逐渐形成了以男性为主导的宗法社会。在这一时期,男性的地位逐渐高于女性,相关男性可以娶一个以上的女性。
数百年之后,小农经济的农业为主要方式,逐步产生和发展的男性主导地位继续和加强,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中国开始了悠久的历史。
早在先秦时期,中国的一些古籍中就有类似的记载。到了秦汉时期,男尊女卑的思想得到了极大的发展,甚至对女性的行为产生了明确的限制,其中有一个关键人物——董仲舒。
董仲舒是西汉著名的思想家、教育家,董仲舒用阴阳来联系和对应男女关系,董仲舒提出“丈夫虽贱,皆阳;女人虽贵,皆阴”,就这样,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建立了不可逾越的地位差距,不仅如此,董仲舒也明确分工的层次结构,并添加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。
同样在西汉时期,《礼记》中就明确规定,女人应该处于卑微的地位,像对待国王或大臣一样对待丈夫。对女人的行为有具体的要求,而这些要求都体现了女人的卑微地位,带来的影响是严重的,可以说是完全切断了女性独立的人格和经济自由的可能性,使女性想要生活在当时社会,必须依靠男人。
除了对丈夫的爱,女人在丈夫死后也要保持贞洁,特别是在西汉后期,贞洁和女强人得到了高度的赞扬,汉宣帝命令贞女服从等级制度,汉平皇帝命令所有的村庄提拔贞女,并免除她们的赋税和赋役。
在古代法律中,甚至有“男女有别”的规定。例如,明清时期的法律规定,丈夫殴打妻子,如果妻子没有受到严重伤害,就不应该受到调查;而妻子殴打丈夫,直接棍百,造成重伤以上的人加常人三级犯罪。由此可见,古代男女社会地位的差距不仅存在于家庭中,还存在于整个社会的“共识”中,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随着古代社会的发展,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不断被强化和制度化,越来越难以摆脱。在中国古代,妇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不自知,甚至成为男尊女卑观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捍卫者,这种无知和自卑与古代妇女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关。
随着教育水平的加深和教育的普及,男尊女卑的土壤将逐渐消失,男尊女卑最终将成为历史,“丁”“口”的说法也逐渐湮没在历史中。
中华民族传统从封建帝制代代相传至今,虽说我们要敬畏历史,但历史未必都是正确的,不管是“添丁添口”、“男丁女口”还是“裹小脚”、“一夫多妻”之类的思想文化和政策制度,都是一种男尊女卑的错误思想,换句话说就是性别歧视。
古代生男孩被称为“添丁”,甚至还有各种祭祀之类的传统活动来宣告家族“添丁”了,生女孩的“添口”就不会有这样的待遇,一是与封建社会的赋税徭役制度有关,二是与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密不可分。
庆幸自己生在思想开放的现代社会,“添丁添口”的说法早已已经不复存在,现代女性不再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一方,而是比男性拥有更高的地位。因为现代人类不再仅仅把农业作为一种生产手段,女性可以撑起半边天而不依赖于男性。
我们要用正确态度对待历史,历史既然已经发生我们就要承认,取其精华弃其糟粕。